根据加拿大移民规定,在成为永久居民后的5年内,需要在加拿大境内实际居住730天以上。对于成为永久居民不超过5年的申请人,则需要在成为永久居民后的5年内能够提供至少在加拿大境内实际居住730天的证明。
此外,在加拿大境外与加拿大公民共同居住的情况下,也可以被视为在加拿大境内居住,但此种情况下,共同居住者应为申请人的配偶、普通法伴侣或父母,并且共同居住者需年龄小于19岁。
境外工作如果满足以下条件,申请人可以将在加拿大境外工作的时间算作在境内居住时间:
在申请枫叶卡和永久居民旅行证件时,需要进行居住义务检查。虽然每次入境都有可能进行居住义务检查,但实施并不十分严格,尤其是持有枫叶卡入境时,通常不会再对居住义务进行询问。目前,加拿大的温哥华、多伦多等机场还设有自助入境通道,使得永久居民入境更加方便。
居住义务检查只会追溯申请人递交申请或入境当天往前的5年,并不会涵盖更长的时间段。例如,如果申请人在离开加拿大10年后返回并在加拿大居住2年后申请枫叶卡,不能以2年前未满足居住要求为由拒绝申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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